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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推动法院 调研成果稳步快发展的几点做法

          发布时间:2009-09-22 09:33:50


            近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的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牢固树立调研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以“来源于审判,服务于审判;取材于实践,服务于领导决策”为准则,注重调查研究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及时对审判中各个环节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保证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操作性,力争出“精品佳作”,推动了调研工作扎扎实实、稳步健康开展。

        2002年以来,全院有80余篇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国家级20篇,省级30篇,地市级30篇;省电视台法制在线专题报导以案说法30余期,林业局电视台报导法院各项工作40期。连续五年调研、统计分析工作荣获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评考第一名,2007年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集体殊荣。2004年以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指示精神,经过三年的不断摸索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的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民事调解工作好做法,近而推动了审判工作发展,近年来,民事调解结案率均达到87%以上,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了调研成果向实际工作的有机转化。2009年将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行政和解机制,作为本年度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对重大问题不进行调研不决策、不进行调研不实施,调研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下面,笔者愿就近三年来,我院下大力抓调研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与诸位交流。

        一、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构建充满活力的调研工作机制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本,而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的调研工作机制,是保持调研工作快速发展的保证。近年来,我院积极探索搞好调研工作的新途径,通过构建“三个机制”,有力地促进了调研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一把手”重视,是做好调研工作的关键。我院纠正“调研工作仅仅是办公室一个部门的事情”的观念,院长亲自抓,对敏感的、重大的调研课题亲自策划、部署;分管领导靠上抓,对调研工作加强督导;办公室具体抓,加强与其他庭室横向联系和配合。现在,已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主,相关审判业务庭和其他庭室参加、全体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调研工作机制。二是建立规范的培训机制。调研工作要上层次,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调研队伍。为提高调研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了队伍培训,以文件的形式制定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年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教育方式上,采取学历教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教育手段,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班等学习形式,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近三年来,每年组织到省法官学院、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分院有20余人。到目前为止,我院干警28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64%。三是建立良好的奖惩机制。对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按照调研成果的级别给予不同的物质奖励(调研文章被国家级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作者500元;省级200元;地市级100元),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年终评先优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

        二、完善制度,确保调研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一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制定年初《法院工作安排》及《调研、法宣工作安排》,将法院的各项工作层层分解,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项目纳入其中,要求各庭(局)科、室、队,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调研,全院各部门,都有明确的调研任务。成立了专门的考核小组对各庭室的调研业绩进行考核,二是实行调研目标管理制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来抓,由办公室制定各庭室的调研任务,对完不成调研任务的庭室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对庭室、个人调研文章完成情况公示上墙,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和积极参与调研工作的意识。

        三、拓宽调研平台,促进调研工作步入快速稳步的发展轨道。一是加强网络建设,调研工作走上科技化之路。在人手一台微机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全部开通局域网,使得全院内部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信息更易于共享。把法官撰写的优秀调研文章及时公布,使全院干警能够互相交流。二是实行“外出培训人员归来集中调研”和“施教、以考促学”制度,使调研工作与时俱进。保持调研工作具有计划性、前瞻性和实用性。要推出调研“精品佳作”,必须及时了解当前审判动态、司法解释、前沿理论等有关问题。我院本着“培训一个要有成效,学以致用”的原则,规定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在回院后将学习内容,进行归类分析,集中调研,让参加培训的干警感受到了学习的压力,不但认真参加培训班,回来后要将学到的前沿性的法律知识认真分析研究,进行调研,从而拓宽了干警的视野,确保准确把握调研选题。实行“施教、以考促学”,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每周一固定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并组织考试使干警充分掌握新的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三是加强硬件建设,为做好调研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了阅览书架,购买大量法律业务、政治理论丛书,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管理以便随时借阅。订阅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载有高质量调研文章的报刊、杂志和法律书籍,为干警开展调研工作提供充分、详实的基础性资料;四、突出重点,推进调研工作成果的应用及转化。调研工作不但是提高法官队伍复合型素质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一切改革和决策的前提和基础。为使调研工作真正定位到关键处、参谋到要点上、服务到决策上,我院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调查研究与审判实际相结合。2008年,我院从解决审判工作中的难题为切入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2篇刑事类的调研统计分析报告,促进了刑事审判工作发展。如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完善”方面,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审判工作起到了重大的指导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法院改革相结合。要达到改革为发展服务的目的,就要抓住影响审判发展的主要矛盾,而抓住主要矛盾就要做好调研工作。想当然就去做,必然要面临巨大的改革风险,在进行每一项改革之前,都要在深入调研后进行。2008年我院率先推行电子化诉讼流程管理模式,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至目前,工作开展顺利,与其他审判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有序,成功的原因就是加强调研,做到了科学决策。三是坚持调查研究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发挥法官处在社会纠纷裁处第一线、掌握丰富详实的法制资料、对社会矛盾的法律处理具有丰富感性认识的优势,从社会需求出发进行调研。如为推进“和谐林区”建设,我院适时组织调研,对涉及林区经济发展稳定、影响企业稳定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林业局供热、供水费用收取难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司法建议;对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的几点思考中,技术性、可行性地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另外,对于一些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调研成果,积极选送到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扩大调研成果的影响,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文章出处: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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